1、哺乳期合同期满了,可以辞退吗
哺乳期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辞退职员的。
1.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也存在特殊状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与《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
假如劳动者存在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规范;
紧急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打造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干扰且拒不改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用人单位是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的,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在非上述情形下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2、哺乳期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哺乳期内被辞退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国内《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实行。
1.依据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根据国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假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那样该女职工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薪资的经济赔偿金。